一些企业家和公司高管就在寻求另一种能够快速入境美国的方式。在众多签证中,L-1是最适合企业家和公司高管入境美国的一种非移民工作签证,不需要抽签、允许有移民倾向,时机成熟时,签证受益人还能够通过申请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签证获得绿卡。MT律所在过去承办过大量的L-1申请并拥有非常高的通过率。接下来,MT律所整理的L-1A工作签证Q&A,将让您对L-1A工作签证移民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1.什么是L-1A签证?
L-1签证分为L-1A跨国公司高管人员签证以及L-1B跨国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签证。L-1A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内经理级高管在公司机构内的调派,使其在美国拥有合法的工作身份。L-1A签证是非移民签证,适用于跨国公司将中国公司(或者其他美国境外的关联公司)内部的经理级高管或行政主管(下称“受益人”或者“高管人员”)派遣到美国的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者其他关联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该被调动的高管人员必须在美国公司为其提交L-1A签证申请的过去三年内为该跨国公司在美国境外关联公司至少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值得注意的是,L-1A签证允许高管人员赴美为跨国公司建立新办公室。
对于新成立的美国公司,首次L-1A签证申请的有效期是1年,对于有一年以上历史的已经存续的美国公司,首次L-1A签证申请的有效期可达3年,到期后均可向移民局提出延期申请,L-1A签证最长不得超过7年。L-1A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和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签证作为家属同行,其有效期和L-1A签证的有效期一致。持有L-2签证的配偶可以合法在美工作。
2.移民局对满足L-1A签证的跨国公司有哪些要求?
作为申请人的美国境内公司和境外的公司之间必须合乎移民法规定的合格的公司关系,这样的关系一般包括:母子公司、办事处、姐妹公司关系等。在L-1A签证有效期内,该跨国公司在美国境内机构和境外机构都必须正在运营而且将会继续运营。由于一些大型跨国公司旗下的公司结构比较复杂,对于具体跨国公司是否符合美国移民法对于L-1A签证规定的“合格的公司关系”,请与MT律师事务所联系。(推荐阅读:L-1A 跨国公司高管人员签证详细简介)
3.L-1A签证对于高管人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L-1A签证申请中,作为受益人的高管人员必须在向移民局提交L-1A申请的前三年内至少连续一年受雇为境外公司的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高管人员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担任高级经理或者行政主管职位。请注意这里“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在移民法中有特殊的定义,对于您所提供的职位是否满足移民法的规定,请咨询MT律师事务所。
4.为什么许多企业选择申请L-1A签证?
1)申请周期快:申请人可以选择加急申请(需向美国移民局缴纳加快费),移民局承诺15天内审批该申请。从准备材料到L-1A签证面试,顺利的话2-3个月即可完成。
2)允许“新公司”申请:移民局允许L-1A签证的美国公司是一个“新公司”,一般是指成立一年之内的公司。这个美国新公司在首次递交I-129表格(L-1A申请表格)至移民局时,移民局并不要求该新公司必须聘用的雇员或者已经在运营。但是,此新公司需有一个长期的办公室以及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其运营一年以上。
3)高管人员可拥有“双重倾向”:L-1A签证允许高管人员拥有双重倾向(Dual Intent),这意味着高管人员在申请L-1A签证时允许有移民倾向。
4)投资风险“可控”:在海外公司投资成立“美国公司”后,申请人递交L-1A申请时,移民局对于投资金额无明确要求,但合格的海外公司需出具足够资金支撑美国公司的运转至少一年。这些投资风险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在海外公司的控制范围内。
5)高管人员家属可陪同赴美:L-1签证持有者的配偶以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办理L-2签证陪同赴美,配偶可在美工作,子女可以在美读书。
6)高管人员或可申请绿卡:时机成熟时,高管人员还可能能够通过申请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签证获得绿卡。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高管人员在来美后服务一段时间,美国公司可根据其自身发展需求帮助高管人员申请绿卡。
5.在美国设立新公司时,可以申请L1签证吗?
如第四个问题所述,L-1A签证的申请是允许美国新公司申请的。但是请注意,这样的L-1A签证通常只有一年的有效期。签证到期后如有需要,申请人必须提交延期的申请。
6.汇到美国公司的投资款是否需要汇入移民局的监管账户?
不需要。海外公司投资到美国公司的投资款属于公司所有,移民局不会直接监管投资款如何使用,更不会设置此类监管账户。
7.申请L-1A对高管人员的年龄有限制吗?
移民局没有具体规定,根据MT律所的经验高管人员的年龄最好符合行业内的市场情况,例如:传统行业的公司高管年龄在35岁以上,如果申请人的年龄只有20多岁,可能会需要更多的材料来向移民局进行解释其管理经验及能力。
8.我目前在等待EB-5绿卡排期中,能申请L-1A签证吗?
可以,您的EB-5绿卡申请和L-1A签证申请不会造成冲突。此外,由于L-1A签证允许高管人员有移民倾向,EB-5投资移民申请也不会对L-1A签证的申请造成不良影响。
9.拿到L-1A签证去管理美国公司的同时,国内公司可以关闭吗?
不可以。在高管人员持有L-1A在美国工作的期间,国内公司需要继续维持良好运营,两家公司需要持续保持跨国公司的关联,在续签或者转绿卡的时候都会审核。
10.美国公司的业务必须与国内公司一致吗?
不需要,美国移民法没有规定两地业务必须一致。美国境内的公司符合美国当地的法律要求即可。
11.拿到L-1A签证后,在美国可以换工作吗?
不可以,L-1A签证持有人必须为申请雇主工作。如果高管人员需要更换雇主,则需要另外递交申请。关于具体更换雇主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2.L-1A签证持有人在美国有居留时间限制吗?
一般来说,通过多次延期,持有L-1A身份高管人员可以在美国工作长达七年。此外,由于持有L-1A身份的高管人员受雇于跨国公司,移民局并没有要求高管人员必须在美国本地居留多长时间。高管人员由于工作需求,可以去美国境外出差。
13.L-1A签证每次延期时间有多久?
一般来说,每次L-1A签证/身份延期有效期两年。
14.高管人员拿到L-1A签证后多久才能够申请EB-1C?
这取决于公司的发展情况以及需求。理论上说,移民法并没有规定高管人员必须拥有L-1A身份或者以L-1A身份在美国工作多久才能递交EB-1C申请。实际操作中,多数美国雇主会在L-1A身份的高管人员在美国工作至少一年之后再担保其绿卡申请。
申请EB-1C的过程复杂、繁琐,涉及到美国移民法、公司法等许多方面,因此MT律师事务所建议您向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推荐阅读:跨国公司高级经理或行政主管移民签证(“EB-1C”)简介)
15.移民局会要求L-1A高管人员解释资金来源吗?
一般不会,L-1A的审理主体是公司,只会在公司财务上进行审理。对于个人的资产能力和资金来源都不做要求。
16.L-1签证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EB-5项目吗?
可以,移民局没有相关规定禁止申请人同时向移民局递交多个类别的移民申请。实际上,很多EB-5申请人出于子女教育、事业发展申请L-1签证提前入境美国。
17.MT律师事务所办理L-1签证的优势是什么?
我们拥有强大的中美律师团队,各类非移民和移民申请(包含L-1签证申请)的成功率高,经验丰富。除了移民法律服务以外,我们律所还提供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公司报税,地产交易,设立公司、信托,税务规划等等法律服务。
以上是MT律所总结的L-1签证的Q&A介绍。如果您希望了解自己是否符合L-1签证的要求,请及时联系MT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MT律师事务所提供移民法,税法,商法,资产传承,房地产法以及民事/刑事诉讼的专业法律和税务服务,在纽约,麻州,南加州,北加州都分所,在北京有合作机构。如果您或朋友需要进行美国法律咨询,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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